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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次,商业养老保险或将迎来黄金时代

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系统规划了我国未来五年养老规划。(详见2月25日NEW财金:”养老,迎来重大利好!国家顶层规划终于来了!“)  回归行业,统计其中涉及保险内容,总共提及36次。同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养老保险试点。  可见,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前提下,第三支柱可谓前景广阔,商业保险养老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01、养老金缺口巨大,商业养老保险前景广阔  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8.7%,14亿人口大国正面临新挑战——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与此同时,我国养老金也面临着巨大缺口。  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5.65万亿元,比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51301亿元增长10%以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预测,未来5-10年,中国预计会有8-10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而且这个缺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俗称“三大支柱”。其中,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2021年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在我国当前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目前已覆盖近10亿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目前已覆盖5800多万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还存在短板。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以及养老金面临的巨大缺口,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  结合顶层设计的支持与强劲的养老需求,未来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空间巨大。而作为第三支柱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养老保险备受期待。    02、多轮政策指引,商业养老保险迎来黄金时代  近年来,商业养老保险已迎来数轮政策利好,国务院部署推动、多次重申,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引导规范金融、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扩大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在首批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4个试点城市。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将长护险打造成独立险种,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共同缴费,推动长护险成为社保"第六险"。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举措,同时提出,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  2020年12月16日,国新办就相关内容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任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映东、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了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  2021年2月21日,《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将在北京、浙江两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之前的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必须要在60岁以上,且积累期要在五年以上,领取期在十年以上。这类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目的性更强,以限制流动性的特点,确保养老金的专属给付。  2021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工作任务中首次提出,“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在顶层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03、顶层设计出台,明确商业养老保险方向  今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通知,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全文共提及36次保险,主要系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动助餐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等,极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商业养老的现状,也给商业保险机构指明了发展方向。  《规划》明确提出,要强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渠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力度。  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保险资金将大量涌入养老领域,成为养老健康领域的主力军。  《规划》同时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大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项目,目前绝大部分试点城市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49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中,城市参保人数达1.34亿,累计享受待遇人数为152万人。但在现阶段,商业保险中长护险占比仍很低,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作用潜力巨大。  同时,《规划》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在老年人产品开发、服务等方面将大有作为。  《规划》发布的同日,中国银保监会也发布了《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从原有6家专属试点扩大至允许其他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中国银保监会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稳定,业务规范稳步增长,试点公司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安全稳健的长期养老保障选择,为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中信证券指出,老龄化已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生育政策调整中短期难以起到改善人口结构的效果,需在三个层面主动适应。在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或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在社会体系方面,或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在金融体系方面,或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尽快落地。在政策积极推动下,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养老金融等领域的机遇值得关注。  在“顶层设计支持+养老金缺口”的双轮因素驱动下,商业健康保险正迎来新机遇。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满足人民养老需求,成为商业养老险下一步探索的迫切挑战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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